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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6-05-08        18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创新体系,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地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其它各类计划的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主持承担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或河南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限项项目。

  (二)除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教育厅和科技厅计划限项项目。
  (三)由于软科学项目限项,各学院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并进行排序。

  (四)项目申报人应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选题方向和申报资格进行申报,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选题或不符合申报资格的学校不予受理。

   (五)有校内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同一选题和内容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人均需要通过学院(实验室)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二)隶属于教辅部门的人员通过学院(实验室)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并审核盖章。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科技经费补助的,需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或通过网址http://app.hnkjt.gov.cn/进入)填报项目预算书,并进行经费过程管理。对于未按要求填报预算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排序,并在项目汇总表上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项目预算书通过经费管理平台网上审核报送,本次不必提供纸质材料,待项目经费预算批复后,报备一份正式预算书。
  (四)系统填报和公示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15日至67日。68日至614日,学校评审和公示。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请于201667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电话:8178808 8178062

  报送地址:行政楼三楼科研处312房间。
  科技厅技术支持:

          项目申报系统:张德杨 0371-65831885

          预算申报系统:刘小可 0371-65955668

                                   科研处

                                  2016.5.4

附件:
1.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申报指南.doc

2.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doc

3.河南省地市创新引导申报指南.doc

4.河南省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申报指南.doc

5.河南省技术转移引导计划(产学研)申报及验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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