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任课

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授课时数每年平均不低于400学时,超额完成周口师范学院要求的最低教学时数200学时,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

2.课程建设

2.1 教学计划

本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本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思想及09版、12版人才培养方案,让每位教师都能深入理解,并认真讨论,有记录,有总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并写出所教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和教学任务书。

2.2 教学大纲

本教研室所开课程均配有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和考试大纲,以及与之配套的优秀教材,并组织教师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及时编写、修订大纲,并按大纲要求严格组织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

2.3 教学进度表

本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经教研室主任和业务主任认真审阅并签名,报送教务处。教学开展过程中,教研室主任严格按教学进度表检查每位教师的教学组织情况,并配有相应的教学日志,及时反馈一周教学内容、学生出勤、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反思等信息。

2.4 教案

教师都能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分电子教案和纸版教案(教务处提供的模板),并要求每位教师均有不少于一周的备课提前量。同时,还组织教师以说课形式讨论教案编写的完善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5 考试命题

考试是教师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判定的标尺,既要能客观准确的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反映出学生学习成果的不同水平,又要能较真实地反映学生通过学习所取得的进步及成绩提高的情况。

(1)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试大纲为准绳,引导学生系统地掌握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注意试题的深度和广度,考试形式可按: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及其它形式分类,命题人员应依据不同考试类型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鼓励考试命题和形式在提高教学质量原则指导下进行改革。

(2)试题要覆盖该课程3/4以上的基本内容,以保证必要的效度。

(3)试题量以80% 学生110分钟完成为度。考试命题中难题比例不大于 25% ,

不少于 15% ,以保证适当的区分度。

(4)命题工作一般由任课教师独立完成,或由命题小组集体完成,具体方式由教

研室决定。

(5)考试命题由A、B两套试题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两部分组成。A、B两

套试题重复率不大于10% ,要求试题科学、参考答案无误,评分标准合理。

(6)试题及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拟定后,送交教研室主任和业务主任审查、签

字后报教务科。教研室主任在考前两周将试题交教学秘书,上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印制。

(7)做好试题保密工作,违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2.6 阅卷、登统成绩及试卷分析和管理

这里所指的试卷及成绩,是指纳入教学计划的各类课程的试卷和成绩,其中包括期中及期末考试、缓考、补考及结业生回校重新学习考试的试卷和成绩。

(1)阅卷要认真、仔细,对学生负责,原则上采用流水作业。阅卷用红笔,要有

卷首分、题首分,要点分。每份卷、每道题都要有签名。分数、字迹要清楚,如有改动必须签名。

(2)成绩计算和登统。成绩考核原则上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均按百分制登统。缓考、重修、未注册学生成绩要在原始(手写)成绩单上备案。手写、打印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学秘书。

(3)试卷分析及试卷管理。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考试分析工作。将学生成绩分布各项数据及试卷分析、改进意见等填写在试卷分析表里。试卷批改完成后,要随成绩登分册一并交到系部,教务秘书负责本教研室的试卷管理,装订整齐,按学期排序存放。

3.教学评价

全体教师都能认识教学评价的作用并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所有教师每年的评价结果均在合格,良好以上的比例达到80%,且每年均有2名以上教师评为“优秀”等级,占所在系的比率为67%。

4.教学方法研讨

本教研室认真组织教师间的相互听课,组织了教学督察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开展讨论。教研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方法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有记录和学期总结。

5.教风建设

本教研室认真建立、执行教研室成员每两周一次的教学研究例会制度,做到例会有准备、有专题、有效果。同时教研室在严肃教风、创建良好校风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上课、实验、监考实训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一列教学事故。